2009年10月12日 星期一

我手不應寫我口

倡議用普通話教授中文的人,心底都本著「我手寫我口」的信念。現在再細看,發覺那五個字很可笑。誰說口吐之言就能寫在紙上?世間沒多少位七步成詩的奇才,筆錄下來的話,必須經過推敲、潤飾,才能成文示眾。如果真是我手寫我口,恐怕天底下全都是滿紙荒唐言!


不錯,廣東話跟書面語有一定差距,用普通話學習,似乎可省卻一重「翻譯」的功夫。不過,既然思緒要經過加工才能見人,哪又何妨讓學童練習廣東話書面語對譯?栗子妹深信,只要肯看書、肯用心,用廣東話學中文,同樣出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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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話


有說「人情練達即文章」,文章是否動人,最終還是要看內容與條理。內地人不是從小便學普通話嗎?但他們寫的文章,十之有九依然是狗屁不通,因為撰文的人沒用腦子,沒有靈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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