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6月21日 星期六

蜜蠟的聯想

某天,栗子妹與 A 君閒聊。忘了是甚麼原因,栗子妹忽然對著 A 君,甜甜地叫了一聲「蜜糖」;然後 A 君亦情深款款地回了一聲「蜜栗」。如是者,栗子妹與 A 君便「蜜糖」來「蜜栗」回地叫了幾天。終於有一天,栗子妹忍不住對 A 君說:「唔,還是別叫我『蜜栗』吧!讓我想起了『蜜蠟』呢!」


A 君看見栗子妹的表情,有點摸不著頭腦:「『蜜蠟』有甚麼問題?」栗子妹便嬌嗔道:「蜜蠟脫毛有甚麼好聽的?」A 君有點愕然:「甚麼蜜蠟脫毛?『蜜蠟』不是石頭來的嗎?」原來提到「蜜蠟」,A 君想起的是琥珀 (見下圖),但栗子妹由始至終則只想到「蜜蠟脫毛」!


 


所以說,有甚麼問題,還是三口六面說清楚比較好。猜來猜去的,好容易引起不必要的誤會啊!


(後話:跟 A 君澄清了「蜜蠟」的誤會後,栗子妹跑去問 B 君和 C 君,「蜜蠟」二字讓他們聯想到甚麼,誰知 C 君說想起「滴蠟」……)


2008年6月18日 星期三

本季死線特別多

在公司工作了近七年,好像從沒試過像這陣子般忙碌。


先說自己已趕/要趕的死線,分別是:5月30日、6月4日、6月13日、6月20日 (明天!),還有7月2日。噢,我可不是做週刊的呢!死線不用排得那麼密吧?


由5月的最後一個星期開始加班,至今已踏入第四週,每天不停地做做做,人很麻木,工作效率也不好。很想告一天假,在家中躺躺,或是去電影院流連 …… 還是別發白日夢了。


最近少見小兄弟出沒,不知他是否也在忙呢?希望他晚上可以睡個好覺,發個甜美的夢。


如果看見這篇網誌的朋友,最近也是忙個不停的話,栗子妹祝各位可以早日完成手頭上的工作,然後拿大假休息。


雖然老套,但還是要說:忙歸忙,千萬要好好保重身體啊!


2008年6月17日 星期二

甚麼樣的書介才好看?

喜歡看書,但因為近年工作忙,為免浪費時間和金錢,於是便轉而留意書介;要非常肯定自己喜歡某本書,以及那本書屬「不容錯過」的類別,才會找來看。


看報章雜誌的書介,發覺專欄雖然是介紹不同種類的書,但感覺大多千篇一律。誠然,讀者看書介,是想知道書本的內容,以及其過人或獨特之處;但每篇均是以這種格式來書寫,看多了不免叫人生厭。


記得從前讀董橋的「英華沉浮錄」,文章以文化、語言和翻譯為主題,當中提到很多書本的名字。雖然董先生不是在介紹那些書,但因為專欄題材吸引,就讓栗子妹很有衝動去找那些書來讀。


近讀孔在齊的《你傲慢,我偏見》,作者打正旗號介紹自己讀過的書,但他的文章,並非每篇以書入題,而是寫吸引讀者的題材,如民主、愛情、神話等,中間穿插一些書本的介紹,讀起來便覺得趣味盎然。試想想,像我這樣討厭歷史書的栗子,也讓他引了去讀《德國三十年戰爭史》,他寫書介的功力真不容小覷!


有些事情,愈刻意就愈做不好。本來想推介一本好書給別人,但因為太著意,結果往往流於硬銷。大概寫作跟做人一樣,須要隨緣吧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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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篇栗子妹覺得很好看的書介:


http://www.xanga.com/fongyun/646644970/item.html


http://hk.myblog.yahoo.com/jw!Z9P7aD6CEQIsaIMpw9.Y/article?mid=3069


雨天上班記

這兩天出門上班,總是遇上最大雨的時段;回到公司,下半身的衣物全濕透,好不惱人!


雖然雨天上班有其煩人處,但也有不少樂趣。在雨中,走在行人不多的路上,栗子妹最愛一手撐傘,一手偷偷地伸出傘外,讓雨點打在手背上,感受那絲絲清涼。上班的路有很多高低凹凸處,形成很多小水窪,為免鞋子遭殃,走路時總是得左彎右拐,有時還要踮起腳尖前行。無聊的栗子妹偶爾便會忽發奇想,覺得自己像一個在雨中表演曼妙舞姿的舞孃!


晴天的日子,栗子妹愛抬頭欣賞藍天白雲;但在雨天,由於視線受到雨傘限制,便會多留意身邊的同路人。說起來也夠怪的,明明天文台早已預報會下雨,為何還有那麼多人會不帶傘上街呢?有時天空中忽然捲起一片黑雲,然後灑下一陣雨,那些沒帶傘的人多狼狽!用手蓋著頭又不是,用公事包也不行 (公事包好像不防水呢!),結果就只有拼命地跑,然後踢起地上的積水,濺在女士漂亮的裙子上,嗚呼!


今早上班時,看見一位男士,十分夠形格。明明天空下著傾盆大雨,他還施施然點起一根香菸,邊跑邊抽!難道真如 John Grisham 的 The Runaway Jury 中所言,香菸中的尼古丁如此讓人不能自拔?


好不容易走到地鐵站,然後坐上一列乘客稀疏的列車。正在左顧右盼之際,竟發現車卡與車卡之間的接駁位在漏水!腦海內立時浮現電影中的經典場面──火車車卡脫鈎,然後有兩位猛男在車頂比併……這樣的場面,不會在港鐵上出現吧?


2008年6月15日 星期日

好奇馬騮仔 (電影版)

據說明珠台逢週日下午,都會播以下這套卡通片:



但因為栗子妹通常週日都要加班,所以就改為看電影版 (介紹按此)。小猴子喬治雖然頑皮,但樣子可愛,十分討栗喜歡。



電影長約 80 分鐘,看得十分輕鬆。栗子妹一邊看,一邊想:喬治跟過氣心上人的樣子真像啊!(是啊,無論栗看甚麼,也是覺得像過氣心上人的,因為我整天想著他嘛......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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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話:之前寫過一個兒童故事,是說小山羊跟小老鼠去冒險,最後兩隻動物坐上火箭,雙雙飛往太空。因此看到電影末段時,倍感親切。


2008年6月14日 星期六

趕貨趕到傻

本週栗子妹的工作時間如下:


星期二:朝八晚八


星期三:朝八晚九


星期四:朝八晚九點半


星期五:朝八晚十點半


這樣子趕法,簡直是收買栗命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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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朋友研究,想拿 Happy Birthday 的旋律做一點再創作,於是上網查,看看會否侵權。


本以為如此經典的歌曲,應該早過了版權法的保障期限,誰知到維基一看,發覺竟還未過!歌詞到二00八年底才到期,而旋律則要到二0一六年才屆滿。


震驚過後,腦海中立即浮現一個問題:幼稚園每月都會唱這首歌,它們有沒有侵權呢?在香港,幼稚園算是牟利團體嘛~


2008年6月12日 星期四

書與電影的交纏

之前寫〈學習英語的五個心得〉,提過自己不贊成看電影前先研讀小說或劇本,因為有損看電影的樂趣。但看完【奪寶奇兵4】後,卻想起有一個「例外」。


這個「例外」,大約發生在四、五年前。那時剛買了林行止先生的《英倫采風I》,看得津津有味。然後過不久,租了成龍的【贖金之王2】回家看,恰巧電影中的含蓄笑料,竟然全在林先生的書中讀過!於是本來只屬一般的電影,頓時變得精彩絕倫,讓栗子妹笑得十分開懷。


雖然《英倫采風I》和【贖金之王2】沒半點關係,但這次經驗讓栗子妹明白到,原來在看電影前 (或後) 研讀一點相關的資料,確實會增加趣味。譬如栗子妹在看了【傳奇女王伊利沙伯2】後,找了 Niall Ferguson 的 Empire: How Britain Made the Modern World 來看,就看得非常過癮。不過自己在書中的最大發現,與伊利沙伯一世並無關係,反而是知道【奇異恩典】(Amazing Grace) 一曲背後的故事,讓栗子妹覺得非常震撼。


最近看孔在齊的《你傲慢,我偏見》,發現孔先生原來也喜歡看電影前先找書來讀,看來栗子妹是時候對自己的意見進行「微調」了。


2008年6月10日 星期二

甜蜜的家

昨天 The Teacher 留言,問栗子妹有沒有教學生 homely 在英美兩地含義的差    異*,忽爾想起劉禹錫的〈陋室銘〉。雖然練習場簡陋,但「談笑有鴻儒,往來無白丁」,世上還有甚麼地方,會比這兒更好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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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論古今中外,「家」(home) 總是一處甜美溫馨的地方。John Howard Payne 有一首詩叫 Home, Sweet Home,將人對家的愛戀表露無遺。不過時移世易,最近查 OALD,發現 home sweet home 這一片語,現在竟多用於反諷,那是對「家」的侮辱啊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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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維持一個甜蜜的家,金錢自然不可少。英諺 bring home the bacon,指賺錢養家,後引申為「成功完成某事」。第一次接觸這諺語,是在電影【克藍瑪對克藍瑪】,那是一個讓人十分傷感的故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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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查關於 home 的詞彙時,看見 homicidal (殺人的) 一字,想起在日本街頭枉死的人,內心有點難過。願他們早日安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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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homely 在英國含褒義,指「讓人感到舒適,猶如置身家中」;在美國則帶貶義,指「外貌不出眾」。


2008年6月9日 星期一

奪寶奇兵4

昨天終於看了【奪寶奇兵4】,電影刺激兼惹笑,頗不錯。


看見福伯 (Harrison Ford) 在電影中跳上跳下、跑來跑去,不期然便想起成龍。二人均以「打鬥場面親身上陣」聞名,但他們的年紀都不少了,還在電影中做一些驚險動作,栗身為觀眾,不禁暗暗地為他們抹一把汗。



這一集加入了一個年輕角色,很明顯是為日後開拍續集鋪路 (那個「結局」簡直是畫公仔畫出腸嘛)。不過恕栗直言,那小子好像普通了一點,要他往後替【奪寶奇兵】擔大旗,行嗎?



電影看到後半段,栗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──那座古城的外觀和內貌,還有那些水淹的情節,不是在【驚天奪寶2】中看過嗎?雖然細節有出入,但感覺實在相像!不知看過這兩齣電影的朋友,有沒有跟栗相同的感覺呢?


之前跟大哥大聊天,他說【奪寶奇兵】的第一、三集,每集最少要看三次!看完這一集後,栗也有興趣找回之前的三集來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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姬蒂白蘭芝在電影中的造型,非常出色!



煩人的英式美式

繼上次討論 when 和 a box of 的用法,今次我和朋友 A 的話題,扯到英式和美式英語的頭上。


某次飯局,A 問我「淋浴」的英文是甚麼,我不假思索便回答說是 take a shower (這個小二生也會啦!),誰知 A 竟然奸笑道:「想不到連你也弄錯,『淋浴』的英式說法該是 have a shower 啊!」


聽到 A 的回話,栗子妹有點錯愕──沒弄錯吧?自己讀書的年代 (按:當年香港還是英國殖民地),明明是學 have a bath (用浴缸沐浴) 和 take a shower 的。那時候,老師說這是詞語搭配 (collocation) 的問題,怎麼忽然會與英式美式英語扯上關係?


回家第一時間查字典,發現 A 說的沒錯。那我這些年來,豈非是一直給老師騙了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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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起英式和美式英語,有時候真是頗為煩人。舉例說,薯片的英式叫法是 crisps,但請看看超市和便利店裡售賣的薯片,有哪一包是寫 crisps 的呢?不都是全寫了美式的 potato chips!硬要學生學一個日常生活中罕見的字,到底是為了甚麼?


另外,栗子妹覺得某些美式用語,比英式用語來得淺白易明,如 Lost and found (失物認領處),小朋友一看便知是甚麼一回事,若換成英式的 Lost property,感覺便變得有點高不可攀了。


個人愚見,現在香港已不是英國殖民地,英式和美式英語的界線,是否可以寬鬆一點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