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5月13日 星期二

戀物‧戀人

就正如我之前搬家,糾纏得最久的是儲了許多年的電影與唱片海報,結果大部分割愛送到 kubrick 寄賣去;可是當我交出物品時那種痛,彷彿我身上最親密的一部分歷史,給活生生地割了下來,血肉橫飛。現在,不買了,省得將來多一次心痛。


所以,我明白,凡是戀上,不管那是人或是物,將來總得有一次切肉離皮的痛。倒不如不愛,好好地留在家中等待沉澱發芽。我開始明白「干物人」的世界了。


(葉志偉《都市日報》)


小時候跟很多小朋友一樣,以集郵為嗜好。記得有一次,在世伯家裡看見一封信,信上有一枚漂亮的郵票。當時我怯怯地問世伯,可否把郵票送給我;世伯二話不說,立即剪下郵票遞過來。之後他每次來訪,更會給我帶來很多漂亮的郵票和首日封。


那時候,每天我都會拿出集郵本子,欣賞世伯送給我的那些奇形怪狀、色彩艷麗的小紙片。看著集郵本子愈來愈有「內涵」,感動之情脹滿胸腔。只是,當年那些如生命般珍貴的郵票,如今只落得躺在抽屜深處,經年不見天日的慘澹命運。


看見友人至今仍熱愛收集小玩意,心生羨慕。生活磨人,哪有心思與小玩意廝磨?況且栗窩淺窄,身外物還是少存為妙。像葉先生所言,若有一天,自己被逼要與它們分離,我怕承受不了那份錐心之痛;為免日後痛苦,現在不戀好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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戀物比戀人容易,這點毋容置疑,因為當你戀上一個人時,你會期望回報,但戀物則不會,是故不會受到傷害。


「人需要戀愛」這句話太籠統,應該後續:有人需要去愛,有人需要被愛。我大概是屬於前者。好喜歡戀上一個人的感覺──有機會為他做點事,與他吃頓飯或是在電話說幾句,那都是很幸福的事情。只是,大前提是這個人千萬別愛上我!因為若我的愛有回應,我不會懂得如何處理。一段失敗的感情已經足夠,我不想再傷第二次。


現在我戀著一個不會戀上自己的人,感覺其實並不太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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願四川的救災工作,事事順利


6 則留言:

  1. 重傷一次可能已經背負一生了.
    [版主回覆05/13/2008 10:25:00]所以我很羨慕朋友,可以在情路上闖完一關又一關,永不言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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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如果是像戀著名星偶像一樣, 也是樂事. 
    支持栗妹繼續戀著心上人, 只要這樣做所帶給你的只是精神寄托而不是痛苦便可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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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5 月 16/17 大嶺峒、龍蝦灣、白水灣、露營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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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我對好多小玩意有情意結 ~~
    大搬家時, 真的沒法帶  
    可以送人, 讓同樣喜歡他們的人代為保存, 倒也是方法之一呢 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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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栗子妹:慧行也寧可戀人而不被戀,因為戀人不必付出任何代價,只要去愛便行;若被戀的話,除了要愛對方又要愛自己,愛對方是不讓自己受傷,愛自己是不讓對方受傷,可人生愛人易愛自己真是難得不得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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