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1月15日 星期四

學會淡忘

栗子妹不算是頂級冒失鬼,但偶爾還是會搞出一些冒失事件,例如弄掉了進出公司必備的密碼卡,又或是發現桌上的原子筆不翼而飛,遍尋不獲等。一年之中,都不知為了這些冒失事件,枉送了多少金錢和時間。


有時會想,若擁有過目不忘的本領,生活和工作會否得心應手一點?大概會吧,但肯定要付出代價,就是在牢記一些重要事情的當兒,也要記著一些令人不快或痛苦的往事。


所以冒失也有冒失的好處──人若不懂得遺忘,甚麼大小事情也記著,會活得很痛苦的。我們學會思考,除了用來判辨是非,還要用來協助自己篩選記憶,將不該記著的,努力從腦海中洗擦掉。


人生在世,誰沒有錯過?只要記著教訓,以後不要再犯便行;實在沒必要將那件錯事銘記於心,折磨自己一生。


(11月號的《國家地理》有一篇關於記憶的報導,非常有意思,誠意向各位推介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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題外話:


1) 剛讀完《東京鐵塔》,應該會去看電影,但不知會否寫感想,所以先推介兒女私情寫的一篇


2) 看了《帶書上路》的推介,忍不住借了我談的那場戀愛》來看,好像很不錯。


3) 好不容易,《追風箏的人》終於看了三分之二,這個週末一定要將它讀完!


4) 今早看了幾頁周淑屏的《聽說,你在想起我》,感動到差點掉眼淚。


5) 明天下午約了幾個姐妹去行鯉魚門,邊位有興趣,歡迎一起同行。


11 則留言:

  1. 我禮拜一會去看東京鐵塔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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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不錯, 凡事都牢記的人, 實情很痛苦.
    容易忘記的人, 應會較快樂. 
     
    [版主回覆11/29/2007 08:09:00]貓眼:確實。不過有些事是不該淡忘的,例如當年某人如何推第23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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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如果對書本可以過目不忘, 對其它可以選擇性記憶...那就 perfect...只是 ~~
    佩服栗子妺總能找時間看書, 暖暖...唉 ~~  
    願你有個快樂的週末 ~~
    [版主回覆11/29/2007 08:10:00]暖暖:套朋友一句,栗子妹「冇人要又冇街去」,唔睇書冇嘢做
    暖暖何時「靜極思動」?一定要玩過痛快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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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"人若不懂得遺忘,甚麼大小事情也記著,會活得很痛苦的"
    真理真理 要快樂首先要忘掉不快樂
    [版主回覆11/29/2007 08:11:00]當然!「人生得意須盡歡」嘛!
    無蹟也別要有太多愁思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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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栗子妹:記憶將隨著人的年紀而漸告消失,不必刻意去忘掉一些事情或者人物,因為能夠留在心底才是最珍貴的,一旦發覺自己失憶,其實真是人生最悲痛的事!
    [版主回覆11/29/2007 08:12:00]慧行先生:失了憶的人不會覺得怎樣,倒是他身邊的人會萬二分痛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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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栗子妹妳好, 我是一休.    很同意那句-- 人若不懂得遺忘,甚麼大小事情也記著,會活得很痛苦的。 不過人似乎沒有記憶甚麼或忘記甚麼的自由呢.
     
    [版主回覆11/29/2007 08:15:00]一休:別小看自己的腦袋呢!只要有決心,要想忘記一些事並非不可能。
    不過回心一想,若不記著一點遺憾的事情,人生便不值得細味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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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多謝你推介我喎...不過我材疏學淺, 可能令大家失望啦!
    [版主回覆11/29/2007 08:16:00]小私情:別太自謙啦!我覺得好才推介的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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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. 我本「談那場戀愛」借了給朋友二年,到現在還未歸還
    [版主回覆11/29/2007 08:17:00]栗子先生:快些去把書「搶」回來!那麼好的書,不能留在別人的書架上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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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. 聽說做大事的人不記小事情, 栗妹忘記小事都係好小事啫.
    [版主回覆11/29/2007 08:17:00]雲兒:可是忘記得太多小事情,老闆會鵝我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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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0. 看很多書喎
    [版主回覆11/29/2007 08:18:00]淇淇:呵呵,因為「冇人要又冇街去」嘛!
    說笑。買了太多書,一定要讀快一點,不然便對不起它們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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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1.  的確記著教訓, 知錯能改便已足夠~~~。
    [版主回覆11/29/2007 08:18:00]金城:說得對。朋友時常拿過錯來責難自己,何苦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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