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2月5日 星期日

不放

李牧童十二月三日在《都市日報》發表的一篇文章,內容令栗深思:



上周,友人在街上狠狠摔了一跤,兩膝、左肘,以至下巴皆有損傷。雖屬小意外,友人已無礙,奇怪在,事發時他手挽的六瓶啤酒(左右各三瓶)一瓶沒破,兩個超市塑料袋亦是絲毫無損。補充一點:友人當時滴酒未喝,神志清醒。



問其何故,友人自嘲的笑笑,自感難以理解。「就為了幾瓶藍妹?你以為是82Lafite嗎?」另一友人揶揄。接下來,友人的傷痛自然成了一則趣事,在咱們的圈子裡迅速散播。



事情,令我想起數月前讀到的一則新聞:一電工在室內進行裝修,從不足十呎高的木梯墮地身亡。我不是要詛咒朋友,相提並論,只因同樣含有意想不到的成分,而且,我揣猜該名不幸身故的工人,在意外發生的當兒,雙手大概亦拿著東西。會不會是一支電鑽,或是其他重型工具?我不知道。我只知道,在還未意識到後果嚴重時,一般人不會隨便扔掉已拿在手裡的東西。



不過是六瓶啤酒也好,不過是一支電鑽也好,鬆開手的話,東西可能會破,便可能蒙受損失──當時當然不可能想到那麼多,只是,從成長過程中,這樣的認知已經烙在腦中,成了條件反射。



放手,便有所失去,於是,除非自願,除非自主,我們不願放手。有時,甚至,愈受壓,愈危險,愈不肯放手。意外千鈞一髮,根本就沒時間思考,然而,許多時,我們日思夜想,年復一年,拖了又拖,明明不見有一絲曙光,卻依然不肯放手。心存僥倖,只想可以重修舊好,只盼他/她可以回到身邊,寧願蒙騙知覺,泥足深陷。



喜歡你讓我下沉,喜歡你讓我哭……直至,從皮外傷惡化至內出血。直至,車毀人亡。



除了感情,事業又何嘗不是?明明已知前無去路,但因為付出太多而不願放手。又或許是害怕轉變而得過且過,祈許收大信封的一天永不到來。活在自欺欺人的國度,真的會快樂?


4 則留言:

  1. 做咁多野都要收大信封﹖﹗
    [版主回覆12/05/2010 17:57:00]有時唔係搏命就一定有回報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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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When you look back upon the past, those struggles will become infinitesimal. Take it easy and enjoy life.
    [版主回覆12/05/2010 17:57:00]多謝提點!我就是想起 Kenji 最後一句,所以剛剛租了【勁揪俠】看。超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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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有時候人要懂得放手才可得著更多。
    [版主回覆12/05/2010 17:58:00]認同!退一步海闊天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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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但其實, 在意識到有危險一刻的當下, 愈早放手 保得住自己, 什麼東西日後都有機會找回來呀~
    當然, 有些東西失去了, 就再也不可以找回來, 也可能不會是同一樣的了.
    不過這樣也是代表, 他/她/它命中注定不是你的
    心中的傷心悲痛是一時的, 這只是看你會不會/要不要讓自己釋懷而已
    [版主回覆12/08/2010 08:20:00]最後一句說得好, 所謂一念天堂, 一念地獄, 只要自己肯放過自己, 生活便會過得好. 像我, 現在放下了, 日子過得好好啊 (可惜工作還是毫無寸進, orz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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