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君在文章中以 pupil 稱呼中學生,友人見到,禁不住打了個寒噤。
友人:根據 OALD 8/E,pupil 一般指幼童,並快將被淘汰,是否改用 student 較佳?
某君:這篇文章略帶古風,宜用 pupil。況且英國報章依然用 pupil 稱呼各年級的學生,所以還是保留吧。
如此理由,教栗滴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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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讀報章專欄,提到將短片譯作 short film 已不合時宜。當真如此?但願只有譯名過時,film 則永垂不朽。
話說回來,看短片是 see a short film 還是 watch a short film 呢?這對栗來說,是永恆的謎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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