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5月31日 星期五

食飯睇戲(計數篇)

為免朋友覺得自己多/少付了錢,試將昨晚的糊塗賬,重演如下:

(1) 栗買了三張戲票,每張票 $52

(2) 跟朋友甲去了吃甜品,甲代付了甜品錢 $22

(3) 跟朋友甲、乙吃晚飯,朋友乙付錢。栗的飯錢是 $32,甲的飯錢是 $43

經過上述三部曲,朋友欠栗的款項如下:

甲:$52 - $22 = $30

乙:$52 - $32 = $20

乙付了栗 $50,然後甲付了乙 $100。乙找回甲 $27,和數 ^_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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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晚看的是【打字夢女神】(Populaire),色彩繽紛,輕輕鬆鬆,不算上乘,但還不錯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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