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6月5日 星期六

發脾四

發脾四既是人權也符合人性,不過栗最近察覺到,發脾四的壞處真是多籮籮:


一、發脾四的人,要不拍枱拍櫈,弄傷手腳;要不就大聲罵人,叫破喉嚨,極之傷身。


二、人會發脾四,總有誘因;不過對著誘因發脾四,往往解決不了問題。以栗為例,跟男友吵過無數次,發過大小脾四,他依然固我,爛泥一堆,氣。


三、若是對著誘因以外的人發脾四,隨時得罪人而不自知。因此在公司發脾氣四,絕對是大忌!


四、發脾四所釋放出來的負能量,能迅速在人群中傳開。自己不開心便算了,何必連累他人失去好心情?


綜合以上四點,栗決定往後要採取「你不快樂,所以我才要快樂」的工作態度。這不是甚麼正面思想,而是要貫徹自己包拗頸的性格!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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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則留言:

  1. 我覺得發脾氣最傷的都是自己,所以我盡量不發。
    [版主回覆06/09/2010 05:55:00]認同。不過脾氣這回事,有時很難控制的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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